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
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2025年度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为
高子程、谢刚、王跃堂,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王跃堂担任。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收到独立董事谢刚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经
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及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
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王跃堂、
周涛、颜俊,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跃堂担
任。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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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会议 时间 议案
结果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通过
月15日
第一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议案》 通过
月17日
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计委员会2025年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通过
月14日
第三次会议 度对会计师事务所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4年度重大事件实施、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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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 审议《关于聘任杨拥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通过
月21日
第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 通过
月29日 <2025年第一季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十届董事会审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控
计委员会2025年 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 通过
月14日
第六次会议 重大事件实施、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检查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审议《关于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十届董事会审 2025年 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计委员会2025年 10月15 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通过
第七次会议 日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公司增资及提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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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签署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
案》《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 2025年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计委员会2025年 10月30 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日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
第十届董事会审 2025年
项目的议案》《关于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计委员会2025年 12月15 通过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
第九次会议 日
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
审计委员会2025 12月31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通过
年第一次会议 日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阅及年报审计沟通
司章程》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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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工作有序推进;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
师的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事项,并按照
计划定期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机构按照总
体审计安排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上述初步
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
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审计报告定稿及相关报告后,公司制作了《2024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上述报告及相关议案后,同意
将上述报告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至此,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
报等定期报告,认为上述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二)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内部控制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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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
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积极
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反映了公司
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不存
在重大缺陷。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
能,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发
挥重要作用。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与主持各次年度审
计前的沟通会,分别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计部门
的总结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计划,积极协调管理层、内审部
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为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公司年度报告
的顺利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行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
(四)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
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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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聘任财务总监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
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杨拥军先生的
简历进行了审阅,认为其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了检查公司
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审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等监督职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及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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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的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专长,
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
营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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