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
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上市公
司审计收费 9.16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1.07 亿元。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二)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报告初审意见的议案》。同时,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
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
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关注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
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审计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相
关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
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