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6-037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厅会议室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110,745,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5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1,679,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8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9,06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78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9,066,0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9,06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8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3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8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8%;
反对 1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7%;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7,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101,679,045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2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8%;反
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2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5,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5,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1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5,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21,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101,679,045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8%;反
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22,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张雪林律师、刘梦伟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