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46: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12 人,代表股份 273,621,8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8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260,821,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 12,800,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5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407 人,代表股份 12,945,8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2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有
人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273,579,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
反对 3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4,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90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73,464,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
反对 1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41,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788,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883,9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8%;
反对 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1%;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883,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关联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梁瑶先生、
刘从宁先生、秦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260,676,058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73,526,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
反对 88,0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弃权 7,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850,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69,675,14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6%;
反对 1,4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7%;弃权 2,535,5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999,0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73,547,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
反对 6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2,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871,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刘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扬杰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