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
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 154 号 2 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759 人,代表股份数量 362,214,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21.9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76,173,308股,占公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6.7574%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754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758 人,代表股份 135,110,9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股份 49,070,14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54 人,代表股份
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875,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5936%;反对 11,709,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772,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80%;反对 11,709,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7%;弃权 6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771,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5648%;反对 11,705,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66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06%;反对 11,705,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8%;弃权 7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04,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4420%;反对 15,79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8,601,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05%;反对 15,79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37%;弃权 7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343,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3423%;反对 15,80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8,24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134%;反对 15,80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90%;弃权 1,06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夏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710,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420%;反对 13,3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710,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20%;反对 13,3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弃权 1,0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夏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74,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7.3165%;反对 15,95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974,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65%;反对 15,95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96%;弃权 1,1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夏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6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8239%;反对 12,530,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61,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39%;反对 12,530,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3%;弃权 1,2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487,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2103%;反对 12,56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8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04%;反对 12,56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5%;弃权 1,16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00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4196%;反对 18,61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898,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398%;反对 18,61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40%;弃权 1,60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043,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2470%;反对 73,929,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40,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641%;反对 73,929,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180%;弃权 1,2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484,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8290%;反对 18,239,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380,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373%;反对 18,239,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99%;弃权 4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成龙先生、梁国昌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