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3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15:00
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公司五年(2026-203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亦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
次股东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
项合法、完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
上述第3、4、5、7、8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
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
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手印、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本通知附件2)
办理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单
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参见本通知附件2)、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查验;以
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须将信函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
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 登 记 的 股 东 , 电 子 邮 件 须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 送 达 至 公 司 邮 箱
zqb@hengerda.com。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
交给公司。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
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
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
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2:00及14:00-17:00,异地股东采用传
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封
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证券
法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指引详
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格式)
兹 委 托 ___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 以 下 简 称 受 托 人 ) 代 表 本 人 / 本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
红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于制定<公司五年(2026-2030年度)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