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
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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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2 人,代表股
份 35,668,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512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3,206,19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9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2,462,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00 人,
代表股份 2,462,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162%。
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148%;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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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
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1,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5%;
反对 95,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5,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7,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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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10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35%;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7,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阮志毅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
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
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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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22,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8%;
反对 14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5%;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6,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
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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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61%;
反对 99,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11%;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阮志毅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96,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9%;
反对 371,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4%;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18,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3%;
反对 14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8%;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31
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2,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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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