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月 24 日 9:15-15:00。
地缤纷城)。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83,224,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4.09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4,320,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0.4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8,904,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8,904,50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6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人,代表股份8,904,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6478%。
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4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6%;反对667,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5%;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22,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415%;反对667,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12%;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3%。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17,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08%;反对700,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16%;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7,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630%;反对700,4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63%;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32%;反对778,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4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8,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79%;反对778,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78%;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4%。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34,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12%;反对668,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28%;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539%;反对668,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35%;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6%。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09,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7%;反对790,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0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9,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472%;反对790,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22%;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2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161%;反对809,7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59%;反对809,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3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
王光平先生、何忠磊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合计持有74,172,642股,
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58,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04%;反对659,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9,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68%;反对659,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2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8%。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86,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8%;反对732,0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96%;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6,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81%;反对732,0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12%;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52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38%;反对 689,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87%;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8,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84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