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独立董事邓四二因工作原因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相关规定,为了保障信息披露工作,批准对外报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
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工作进行
总结,并形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公
司总经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勉尽责,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 2025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邓四二先生、谷正芬女士、夏
泽涵先生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四二)》(公告编号:2026-014)、《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正芬)》
(公告编号:2026-01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夏泽涵)》(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
提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在任独立董事邓四二先
生、谷正芬女士、夏泽涵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
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 2025 年度财务情况及审计情
况,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结了 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6 年宏观经济、国际
形势、行业预测等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生产经营、市场开拓
等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
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
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投资回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结合公司目前资金
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模式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
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 2026 年
实行中期分红。同时,为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保障信息披露工作,批准对
外报出该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
存在的缺陷认定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露工作,批准对外报出该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
制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5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保障信息披露工作,批准对外报出
该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满足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公
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
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顾勤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当前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及实际管理需求,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确定公司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则和
《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经营规模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确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因全体董事徐群生、徐明、徐飞、顾勤、吴来林、赵小林、邓四二、谷正芬、
夏泽涵均为利益相关者,故全部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全体委
员为利益相关者,故全部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则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确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徐群生、徐明、徐飞、顾勤、吴来林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会审
议的事项以及其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