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各项运营情况,对各项工作形成总结,形成
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编制了董事
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分别
编制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欣)》(公告编号:2026-013)、《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生)》(公告编号:2026-014)、《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赵春旭)》(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 2025 年经营业务开展及完成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 2026 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北交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编制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0)、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参会董事全部属于关联方,全部回避
表决,会议直接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宋登昌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
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
;
(三)《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