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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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制了《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总经理蔡
巢先生对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
钟明霞女士、崔成强先生分别编制并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对 2025 年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海)》(公告编号: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成强)》(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钟明霞女士、崔成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编
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
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基于公司 2025
  根据《公司法》
年度财务决算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股东回报义务,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综合考
量当前经营发展状况与未来现金流安排,在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利润分配制度》等相关规定,拟定了 2025 年年度权
前提下,依据《公司章程》
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6-033)。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管薪酬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
员利益,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
员利益,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并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
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
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则成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5 年度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
编号:2026-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的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5)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一
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
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相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
  (三)
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决议》;
  (五)《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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