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运营情况,总经理编制了 2025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小琳
女士、任淑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琳)》(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淑彬)》(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朱
小琳女士、任淑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0,620,264.7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61,463,291.71 元。
结合公司过往权益分派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兼顾股东合理收益和公
司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经研究,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已向全体股东累计现金分红 96,894,000.00 元,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已超过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切实地向全体股东分享
了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成果,充分保障了股东的投资回报权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后续公司将重点推进项目投资及并购、技术研发、海外市场拓展等工作,
上述项目都需要持续、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 2025 年度不再进行权益分派,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充分应用于前述重点工作,更好地实现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
公司股东创造更稳定、更长期的收益。
本次不进行权益分派的方案,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了
过往分红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会通过指定平台及时披露,并提供现场及
网络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今后公司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落实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保持分红
的稳定性和合理性。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经营,提升盈利水平,在具备分红
条件时积极履行股东回报义务,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可持续的投资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
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
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
定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永超、范树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
况,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其专业性和公司与其合作的长期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
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由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
(二)
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三)
门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