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叶学俊、叶楠、王鹏飞、毛亚斌、芮丹萍、顾剑玉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
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及 2025 年度审计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
号:2026-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
求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对 2026 年度工作进
行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
项工作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总结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并对 2026 年度
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做了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和审计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 2026 年度公司整体经
营计划、所属行业发展动态,在国家政策、市场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编
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顾剑玉、芮丹萍和毛亚斌对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亚斌)》
(公告编号:2026-01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顾剑玉)》
(公告编号:2026-01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丹
萍)》(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工作进
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编
号:2026-02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编
号:2026-02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
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促进公
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规定,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国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
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
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学俊、苏梅、叶楠、凌敏、吴国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学俊、苏梅、叶楠、凌敏、吴国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
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