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同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公
司需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120,8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涉及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