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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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0
日上午11:00至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3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3人(其中受托独立董事0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赵锡军
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财务
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 1 年,在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
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
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相应调整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656 元/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赵锡军              赵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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