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提供通信接入)。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向全体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决议草案等材料。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会议议案和决议,发表了表
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关于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027 年至
二、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从
公司角度而言:
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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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条款、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关
连)方的较大依赖。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关于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027 年至
三、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从
公司角度而言:
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
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条款、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
的较大依赖。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7 年至 2029
四、
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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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
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条款、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
的较大依赖。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 2027 年至
五、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
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
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上限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公司对关
联方的较大依赖。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附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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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国强
陈汉文
王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