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
及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
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基于对股东长远
利益的考虑,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
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张心灵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陈斌权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吴振宇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