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
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此无异议。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