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透景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虽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但《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应当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符
合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期权简称:透景 JLC2)887,400 份和已获授但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71,800 股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际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办理注
销/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共涉及 45 人,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购注销手续需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实施,经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55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2,867,490 元,
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对象名单及数量的核查意见》签
字页)
委员签字:
Yu Wei 赵家祥 姚见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