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
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
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分别向
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
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代总经理张佩珂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5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
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明阳电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2,939,209.3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37,181,241.40 元,母公司
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0,905,004.25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40,905,004.25 元。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以专业的业
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
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
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02 号),本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
公司制度统一规划,绩效薪酬将综合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和非独立董事工作业绩
表现,对其给予奖励和惩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佩珂先生、胡诗益
先生、窦旭才先生、赵春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 10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
(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
据公司制度统一规划,绩效薪酬将综合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业绩表现,对其给予奖励和惩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佩珂先生、胡诗益
先生、窦旭才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4 名激励对象因在本期
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300,000 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
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
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
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8.03 元/股(含)调整为 41.55 元/股(含),同时
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
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毕
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的资
金运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21,491.31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算时为准)向珠海明阳增资。增资完成后,珠海明阳的注册资本将由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并不断优化融资结构,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金额),授信
期限以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的 10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
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明阳电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