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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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746,812.3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2,508,200.21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
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
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股利分
配的条件为: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综合考
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决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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