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
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43,641.7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4,199,865.97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48,127,272.34 元,
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79,718,196.89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为回报
股东,公司拟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9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 元(含税),剩
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为回报股东,公司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
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968,507.50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执行完毕。
为 10.0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27,576.30 9,133,874.8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5,043,641.70 49,877,842.84 10,689,432.90
研发投入(元) 54,826,751.77 52,258,329.03 62,528,113.75
营业收入(元) 1,081,148,686.02 946,540,590.39 1,046,542,458.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8,127,272.3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9,718,196.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8,661,451.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1,870,305.81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8,661,451.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69,613,194.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
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是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 利 润 均 为 正 值 , 公 司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
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