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
划,为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当
前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做出的
审慎决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2,405,558.38 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因处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1,276,605.14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配利润 1,934,184,472.1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933,055,518.9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3,058,333,319.14 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1,933,055,518.90 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
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期初法定盈余公积 207,971,091.72 元,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655,148.27 元。因此,公司
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41,582,157.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16,655,148.27 -902,690,862.44 92,900,396.47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08,355,299.36 676,947,547.75 614,284,830.15
营业收入(元) 3,705,385,018.37 3,866,920,764.06 4,349,637,250.8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公司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75,481,871.4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41,582,157.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15.09%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2025 年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1,582,157.5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 15.0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合计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利润分配政策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该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都为正值,不会因实施现金分红导致公司营运资金
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前述《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有关现金分红的条
件。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保障
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年度。
公司留存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以长效
机制回报股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
下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
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