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
? 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33,954,377.92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33,155,883.5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 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33,315,588.36 元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77,989,960.22 元。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
次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若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29,119,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 1,943,295,384.00 元,2025 年度现金分红数额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58.29%。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4.00 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 971,705,172.00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6,490,859.25 元的 68.12%。
综上,2025 年半年度及 2025 年年度拟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共计 2,915,000,556.00 元,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7.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
情况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15,000,556.00 1,457,616,318.00 1,064,048,620.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5,436,665,494.50
(4)=(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 否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4)/(3) 261.5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注:上图 2025 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在 2025 年 9 月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及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是
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29,119,230 股为基数进行的测算。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
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