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 格灵深瞳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13: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470,887.76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367,530.3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360.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
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灵深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