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7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978,987.95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6,206,060.16 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54,212,491.70 元,公司未弥补的亏
损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因累计亏损额较大,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平潭发展 股票代码 0005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茜 陈曦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
办公地址
大厦 23 层 厦 23 层
传真 0591-87383288 0591-87383288
电话 0591-87871990-116 0591-87871990-100
电子信箱 lixi@000592.com chenxi@000592.com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贸易业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关业务。
(一)造林营林业务:
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该业务包括苗木培育、林木种植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通过“林板一体化”
工程,为下游林产品加工业提供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原材料。公司目前经营林区以杉树、松树为主,资源优质、经营有
序、兼顾生态。在种苗培育方面,公司已实现林业生产苗木的自给自足,并有部分外销,所育苗木具有良种壮苗优势。伴
随“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实施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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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林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5,887.90 万元,同比增加 407.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43%;营业成本
(二)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
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产品规格为 1-40mm 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纤维板的生产主要以三剩物、
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提高了木材资源的利用率,对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公司
拥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三条加工饰面板生产线。其中包括领先业内水平的 15 万立方米连续压机超薄板生产线,
以及年产能 18 万立方米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线,所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潢、
工艺制品、电子线路垫板等领域。公司根据四家中纤板生产工厂的地理布局,适时做出调整,使原料供应、市场辐射及产
能消化达到最优配置。
近几年国内市场正由需求端刺激向供给侧改革的动力转换,新供给引发的需求推动公司在产品结构、加工制造、创新
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加之生态保护与环保政策的影响,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的中小规模生产商在此环境
的影响下加速淘汰,市场也在优胜劣汰的调整中趋于平稳。公司依托“林板一体化”战略,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差异化
市场,依靠技术创新,走定制化路线,以适应市场需求,并通过加大高附加值特殊板种的销售,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但
受房地产市场、外贸关税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纤维板行业竞争依然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 52.61 万立方米,销售 52.91 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 70,520.63 万元,同比减少
(三)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优化业务结构,贸易部分业务和规模相应缩减,依托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资质的团
队,烟草化肥贸易业务稳健经营,实现营业收入 13,329.83 万元。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相关业务: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2 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2G006 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 2018 年变更为居
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 3 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 5.2 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部分装修、室
外配套工程等。报告期内,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4G006 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 2018 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
已完工并已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
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两个项目涉及的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财
务报告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受行业和合作方恒大地产相关情况等影响,中福建材城、中福置业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以及固定资
产减值等情形,致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削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福建材城进行破
产预重整事项;并于 2026 年 3 月 3 日、3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中福置业破产
清算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福建材城破产预重整申请,及中福置业破产清算申请事项均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
院裁定受理。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总资产 3,195,613,650.30 3,710,420,666.84 -13.87% 4,125,422,17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73,812,754.96 1,886,791,742.91 -5.99% 2,059,809,586.79
营业收入 1,319,940,883.71 1,563,391,258.80 -15.57% 1,233,161,8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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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978,987.95 -116,817,604.14 3.29% -307,841,20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6,299,193.44 -63,642,207.06 -4.17% -268,568,428.4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890,673.88 -102,727,476.20 316.97% 124,785,719.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7 -0.0609 1.97% -0.15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7 -0.0609 1.97% -0.15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7% -5.90% -0.27% -13.9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2,317,789.36 450,183,441.79 287,339,804.10 290,099,84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26,093.83 10,759,530.44 16,144,920.38 -144,209,53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84,411.23 63,415,508.79 65,798,787.37 73,291,966.4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13% 330,974,823 0 质押 104,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95% 57,008,133 0 不适用 0
张喜光 境内自然人 0.49% 9,413,900 0 不适用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34% 6,564,864 0 不适用 0
上海玉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33% 6,387,900 0 不适用 0
玉牛劲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岳宗威 境内自然人 0.29% 5,559,967 0 不适用 0
廖晔 境内自然人 0.28% 5,340,535 0 不适用 0
福建省九盛经济开发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3,455,820 3,455,820 不适用 0
UBS AG 境外法人 0.17% 3,372,295 0 不适用 0
吴永国 境内自然人 0.14% 2,730,2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的说明 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张喜光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3,569,100 股;公司股东上海玉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玉牛劲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
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387,900 股;公司股东廖晔通过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40,53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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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截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数量为 37,77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统主业林木业务的稳健经营,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进和创新、积极争取各项财政和税收补贴等措施,
挖掘经营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继续整合公司资源,收缩调整处置非主营项目,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不断在产业链上下游
探索创新,与科研专家、优秀团队合作,并投资布局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致力于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7.90 万元,同比减少亏损 383.8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传统主业林木业务的稳健经营,
造成公司 2025 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对控股地产项目子公司计提延期竣工违约金;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报
告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计
提减值准备。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2 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2G006 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 2018 年变更为居
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 3 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 5.2 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部分装修、室
外配套工程等。报告期内,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4G006 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 2018 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
已完工并已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
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两个项目涉及的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财
务报告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受行业和合作方恒大地产相关情况等影响,中福建材城、中福置业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以及固定资
产减值等情形,致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削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福建材城进行破
产预重整事项;并于 2026 年 3 月 3 日、3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中福置业破产
清算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福建材城破产预重整申请,及中福置业破产清算申请事项均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
院裁定受理。
达成生物项目
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贾敏对达成生物 2021-2023 年度业绩进行承诺,至承诺期届满,达成生物业绩
承诺未能完成,贾敏以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系因企业被征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客观原因拒绝全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
维护自身权益,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 年 12 月法院作出判决,公司尚未给贾敏的股权款和贾敏供给达
成生物的借款无须支付直接扣抵,同时贾敏需另向公司支付部分现金补偿款。2025 年 1 月贾敏按法院判决结果履行了业绩
补偿义务。
搬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7,931.53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因政府征迁等原因,综合考虑项
目发展需要,拟规划筹建新厂,新项目后续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开展安排。
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2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结果的议案》: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77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55%,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56,191,215 元(不含
相关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届满,回购股份数为
股份数为 511.6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可于 2025 年 10 月 8 日
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指导择机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亦将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山田实业的控股股东香港山田的股东表决权委托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到期,为维护香港山田、山田实业
以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稳定,香港山田的股东刘好女士、孙仕琪先生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刘平山先生续签了《表决
权委托契据》,约定继续将各自所持全部香港山田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刘平山先生行使,刘平山先生同意继续接受该委托,
委托表决权的期限为三十六个月,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13 日止。
上述表决权委托续签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拥
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化,不存在违反有关承诺的情形。刘平山先生仍实际控制香港山田,并通过山田实业在上市公司
拥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13%,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平山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