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00 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5-027)。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5 年 3 月 28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4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3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41 元/股调整为 11.11 元/股,并确定以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
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