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5 人,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 人,本次涉及符合行权或解除限售的资格的激励对
象合计 76 人。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139,440 股。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31,136 份;行权价格:19.96 元/份(调整后)。
? 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
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
备上市条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 年 3 月 5 日
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完成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登记手续。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授权日期 2025 年 3 月 5 日
授予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29 日
授予价格 19.96 元/份(调整后)
授予数量 231.50 万份
授予人数 76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50 万份(已失效)
授予日期 2025 年 3 月 5 日
授予登记日 2025年5月6日
授予价格 10.02 元/股
授予数量 48.00 万股
授予人数 15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0 万股
注: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0.0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
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三)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行权/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分别自相
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
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
次授权日为 2025 年 3 月 5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届满
及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5 月 5 日届满。
可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可行权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
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2025年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第一个行权/解除
限售期
为125,589,239.07元,公司层面业绩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核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
A≥Am X=100% 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84%。
净利润(A) An≤A<Am X=80%+(A-An)/(Am-An)*20%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
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
解除限售。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
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首次授予的 76 名激励对象中:
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行权/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1)1 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不符合行
考核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 0.9 0.8 0 行权的 50,000 份股票期权;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 (2)8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
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 核结果为“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
限售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例为 0.9。7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 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行
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 权比例为 0.8。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8,624 份
予价格回购注销。 股票期权。
(3)剩余 60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
行权比例为 1。
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 0.8。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公司将回购
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7,280 股限制性股票;
(2)剩余 1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为 1。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
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
占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40%,即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75 名期权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31,136 份;公司 13 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9,440 股,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的股票期权为 731,136 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7 年 3 月 4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本次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次可行权数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占其获授数量的
数量(万份) 量(万份) 本的比例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范顺琴 财务总监 3.00 1.008 33.60% 0.0024%
林少云 副总经理 3.00 1.008 33.60% 0.0024%
李辉斌 副总经理 3.00 1.008 33.60% 0.0024%
初薛基 技术总监 3.00 1.008 33.60% 0.0024%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1 214.50 69.0816 32.21% 0.1632%
人)
三、合计(75 人) 226.50 73.1136 32.28% 0.1727%
注:1、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已退
休,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5 万份,上表已剔除前述退休激励对象
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数量 139,440 股。
本次可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限售数量 数量占其获授数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范顺琴 财务总监 5.00 1.6800 33.60% 0.0040%
林少云 副总经理 5.00 1.6800 33.60% 0.0040%
李辉斌 副总经理 5.00 1.6800 33.60% 0.0040%
初薛基 技术总监 5.00 1.6800 33.60% 0.0040%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9 22.00 7.2240 32.84% 0.0171%
人)
三、合计(13 人) 42.00 13.9440 33.20% 0.0329%
注:1、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 2.4 万股,上表已剔除前述“不合格”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
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或
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和可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可行权条件及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75 名激励
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 731,136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同意公
司为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39,44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手续。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
权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
益中列示。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
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本次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