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 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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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50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24.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0.00 万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62,755.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入金额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
    中心项目
             合计            124,769.46   63,7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二)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
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非保本型;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
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险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
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
期限短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劲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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