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华科技”)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高华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
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
期限到期日(2026 年 5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 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20 万股。公司每股发行
价 格 38.22 元 ,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26,890.4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63,535.38 63,4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4 月 13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26,890.4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6,552.60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53,152.60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 时间
高华生产检测
中心建设项目
高华研发能力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种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
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
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
期日(2026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
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
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启元 陈 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