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管宏斌先生,男,1974年1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宁波
世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镇海石化建安工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管宏斌 12 5 7 0 0 否 3
票。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继续留任独立董事,职务保
持不变,应参加审计委员会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亲自参加
前述会议共17次。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
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上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
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
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意
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地为
公司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
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关注重点、年度审计的重
要事项及风险识别事项的说明,并提出相关交流意见。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日常
工作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按要求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推动公
司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核查。经判断,相关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为便于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投
资者提问等方式,了解股东诉求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定期查
阅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
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的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
小股东利益的影响,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22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参观调研等机
会,了解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建议。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
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
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述职人:管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