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姜作玖)
本人姜作玖作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
度工作中,客观、公正、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姜作玖,1973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大连旭
硝子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埃森哲/IBM/普华永道管理咨询经理和总
监(期间服务于国内外多家汽车/零部件行业客户),DKSH财务总监,平
安科技业务线解决方案总经理。现任此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CFO、董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芯半导体设计(上海)有限公司、此
芯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此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此芯万仁智能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
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及工作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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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方式参 两次未亲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投票情况
事姓名 加董事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姜作玖 11 2 9 0 0 否 均投赞成票
注: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1 次。
工作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讨论沟
通,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换届选举、全资子公司投资建
设曲轴生产线、修订《公司章程》等 28 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情况
董事专门会议、3 次年报沟通会,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等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会 缺席会
会议类别 本人职务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委员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委员 8 8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1 1 0 0
年报沟通会 独立董事 3 3 0 0
注: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故应参加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分别为 1 次、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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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各项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
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文件,会中与参会人员对议
案内容进行研讨,并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年报沟通会,对公司定期报告、提名高管人员、聘任财务总监、续聘会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等议
案进行审核,并与年审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计划、预审情况、审计工作进度、
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2025 年
度,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总
结及工作计划等方式,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本人通过参加年报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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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意见等情
况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督促审计进
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出席股
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重点事项,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
作用。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营分析会等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通过到天津、内江子公司
实地考察,与子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等情况。本人也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独立、专业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将本次会议所需
资料发予本人审阅,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均及时反馈,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均
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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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事项进行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上述关联交易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
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良好,
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
(三)续聘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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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
合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行业相关信息,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参
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忠实勤勉、尽职尽
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姜作玖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