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思跃)
本人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本
人正式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思跃,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金
融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随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均亲自出席。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
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任职资格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
实际出席会议1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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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
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于2025年3月12日任期满离任,未参与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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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
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叶佩青先生、周卿先生、王建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
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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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思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