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斌-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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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
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
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熊斌,出生于1986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臣天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
所有限公司、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
任职于珠海横琴湾区零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
担任广东方华兴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7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的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召开股东会2次。其中,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应出席股东会2次,实际出席股东
会2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议案讨论,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报告期内,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
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召开次数      参会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研究了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当选条件、聘任程
序和任职期限,监督了相应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
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针对公司
的发展规划、行业布局等决策提出专业意见。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未召开战略委
员会。
  本人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
部门的工作汇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
事务所、内审部门、财务总监就定期报告及公司财务情况开展了探讨和交流,并
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除参加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报告期所
任职的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8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关注媒
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
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主动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并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提出建议。
  (2)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督
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
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媒体、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积极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进行交流。
  (3)本人以现场或线上的方式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
广东证监局等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未有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
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及时地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了信息披露的
合法性和合规性。
  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
相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及发放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军变更为
贺荣明。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上述提前换届选举
程序、控制权变更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
有关规定,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出席有关会议,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
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熊   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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