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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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陈真)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
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真先生,52 岁,现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资
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武汉三特索道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和任职条件,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和资料,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公司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
出席了会议,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力
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陈真      9    2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理的;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
战略规划审议,ESG 报告审议等相关工作。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三)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走访了公司重要子公司,了解了该区域相关人员、业务流程、
合同履行等运营及合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
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运营状况、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进展等重大事项,同时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提供审慎合理的法律合规方面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依法依规信息披露
情况,确保公司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公平知情权。本人在行使职权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沟通,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充分落实和
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
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针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
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包括
审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   董事年度薪酬方案事项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对董事自身
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    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信科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进
行了审议,认为以上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整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
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
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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