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竹怀宏)
本人作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
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竹怀宏,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财务会计副教授、高级税务培训
师,入选全国财税竞赛评委专家库。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公司税务、公司治
理结构、制度经济学与产权设计等领域。主要著作有《浅议通货膨胀的本质》、《试
论会计的信息含量与会计专业建设》等多篇,参编《内部会计控制实务与案例》等
教材多部,参研《龙岗区产学研融合发展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罗湖区莲塘、清
水河街道扬尘监测服务》等多个项目。受邀主讲“深圳市高级财务人员能力赋值班”
课程及长期参与会计师考前培训等任务,社评良好。期间曾任深圳市易智捷科技有
限公司等公司财务顾问职务。2023 年 5 月 17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东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在2025年参加会议3次,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况,对公司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充分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发挥提
名委员会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核查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等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相关文件,注重了解公司业务
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项相关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重大事项管理等关键领域展开深入交流,力求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同时,本人
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关注的其他重
大事项的详细汇报,实时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动态。期间,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与交流,切实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案,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
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
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报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
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
解与认识,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职行权提供了必要的
工作条件和协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送会议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
与公司管理层的顺畅沟通,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运作、内部控制建设及
执行等情况。对于本人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予以高度重视
并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经营情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以及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
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
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
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结论与建议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亦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形。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推动决策过程的科学、合理与合规,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持续关注公司公开披
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过程中的
一些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竹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