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
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玉珠,女,汉族。196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市
长安区政协常委,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教授,经济师,西安交通
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
工商管理学及审计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协会常务
理事。陕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西安系统工程研究会理事。
从事大型央企管理工作 11 年,高等教育工作 30 余年。2024 年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
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本人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苏玉珠 6 0 0
其中通讯方式出席 5 次
本人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苏玉珠 3 3 0
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它重大经营决策
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
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
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
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
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投资风控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
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目标责任书、股权投资制度制定等重
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投资风控委员会 1 次,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会议类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0 0
均为通讯方式出席
提名委员会 3 0 0
均为通讯方式出席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投资风控委
员会
一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
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一次会议,审核了 6 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陕
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安
排》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一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并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第一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
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层成员 2025 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
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
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会议类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审核了 3 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
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核了 1 项议案,为: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
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
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
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场审计前,就和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
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
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
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
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
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
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
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
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
(六)日常工作情况
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相关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本人均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
并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
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
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
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听取了公司对财务及内部审计情
况的汇报,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出具初稿后,对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确保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系统、全面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
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报告期内,本
人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 3 次。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七)其他工作情况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
关注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利润分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会换届、信息披露等事项情况,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和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
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所必需,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各项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
符合公允性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
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的议案、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
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
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参与审议了相关议案。本
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
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认为,公
司换届程序和候选人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信
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
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够认真落实证券监
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指引要求,向资本市场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履职总体评价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
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
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
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
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
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
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
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
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苏玉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