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德军-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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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德军-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届满离任。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慎重、公正的独立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德军,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
士。2005 年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
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现兼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董事。2020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参加董      际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届满
吴德军        4   4    0    0     否    4
      离任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
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
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
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
股东负责。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议。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
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持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障了独立董事
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部年度审计计划及报告、审
计部季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
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
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
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计部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第一季度工作计
划的议案》《关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阶
段与治理层的沟通函>的议案》,对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注册会计
师的独立性情况、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业绩说明会等形式进行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 9 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
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行使职权的过
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
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5 年度最新颁布或修订
的一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中小股东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在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和选举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
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等综合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权责一致的原则,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股权激励情况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首次授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
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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