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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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烨作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烨,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至2000年任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一部高级经理;2000年至 2016年任江苏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一部高级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海润光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今任无锡科睿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
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任职, 我本人 及我 的直系 亲属没 有直接 或间接 持有 公司1%以上 已发行 股份, 不
是公司前10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
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 参 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 事 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
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
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
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2025 年 5 月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对拟聘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
团队的建设。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
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每次年报审计前都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3次,通
过回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现
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针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尤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文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崔小丽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常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冯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本人
对聘任过程以及拟聘任人员的简历实施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违反《公司章程》《公
司法》等规定的现象。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表示同意。
  (五)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认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
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可避免行业低谷期的产能过剩风险,降低投资回
报不确定性,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义务。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烨
(本页无正文,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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