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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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韩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5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系
助理研究员;1988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 CIMS 研究所副
研究员、副所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
程学院 CIMS 研究所研究员、所长;2003 年 8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合肥工业大
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20 年 6 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未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
未超过三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方式出席6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
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
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
票和弃权票。
委员会1次会议,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截至2025年12月28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
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
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发挥本人在行业内长期从业的经验积累优势,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所
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也对其他影响公
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
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谈,以及到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本人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项目进
行实地调研等。通过实地考察,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2025年度,本人
累计现场工作时长15天。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
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
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
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定期报
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
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
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
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
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
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
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
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
据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
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
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完成了独立董事的增选工作。
  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审计和咨询。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
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
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
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
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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