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立志)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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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尽职尽责、谨慎勤勉
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立志先生:1955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律
师。曾任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
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支部书记。现任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
记, 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
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
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所示:
                         应参加董事会(次)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    实际参加
      事会(次)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股东会(次) 股东会(次)
金立志    6         6          0        0             否           2          2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积极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
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所示:
               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董                                  应参加董
 姓名    事会提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事会审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委员会       (次)       (次)      (次)       委员会        (次)       (次)    (次)
       (次)                                    (次)
金立志        1         1          0        0     6          6         0         0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
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审慎审查与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
司决策提供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在年审前,
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同
时做好监督和核查工作,并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
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了公司内
审工作计划汇报,并对相关工作安排予以肯定,确保审计过程规范、审计结果客
观公正。
 (五)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先后赴宁波生产基地及武汉长源子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并与
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现状,沟通成效
良好。公司整体自动化水平较高、设备先进,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据公
司负责人介绍,未来设备自动化水平仍将持续提升,在有效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
有力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与一致性,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本人
将继续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投项目进展、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通过现场、通讯多种渠道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沟通,对重点项目与关键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和必要问询,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
间满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履职过程不存在
任何障碍。
 (六)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推进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同时与负责年
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时间安排等核心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在初审
工作结束后,再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深入交流,重点询问审计程序的执行完
整性与工作进度的可控性,确保审计工作严谨规范、有序推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报告期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放,实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此次回
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高管分管业务的业绩完成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态,完成了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与薪酬发放的合规性审
查。本人认可审查结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符合规定,对年报披露的
薪酬内容无异议。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丰
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突出,行业认可度高,能够匹配公司年报
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选聘程序,决策过程规范透明,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认为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提振投资者信心,提高了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举措,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报告、
关联交易等事宜进行前置研究审议,使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促进董
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持续关注董事
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合规运行,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及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全
面、客观、充分的论证决策,发挥咨询、建议、指导和监督作用,提高了董事会
决策质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
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
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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