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全球可持续发展倡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
略,进一步规范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在可持
续发展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实现公司生产经营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平衡、
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以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涵盖公司
所有经营活动、生产过程和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各类互动。
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
第三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原则: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使其成为
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全面覆盖原则:全面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各个领域,对公司
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系统管理。
(三)责任担当原则:明确可持续发展管理和推动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人员的
职责与义务,确保各项可持续发展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标准导向原则: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将在公司发展
战略和生产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国内外主流 ESG 信息披露标准和评级
体系,以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与外部评价体系的契合
度。
(五)持续改进原则: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监测、评估与改进机制,
定期对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和方法,持续提升可
持续发展管理水平。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审议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的识别、评估与应对情况;
(二)审阅和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
(三)审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
(四)检查和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进展,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相关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及子公司负责人等。
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
(一)定期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短中长期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并持续开展监测、分析和总结,确保可持续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二)定期组织开展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和上下游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
机遇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与相应成本资源投入规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汇报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目标与进展
情况,接受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落实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协调公司内部的资源和工作关系,推动跨部门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工
作。
第六条 公司在资本市场部设立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
工作的执行与协调部门,内设可持续发展负责人 1 名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多名。
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职责包括:
(一)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和数据;
(二)负责按照国内外主流的 ESG 信息披露标准和评级要求,规范地完成
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主题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三)跟踪分析公司 ESG 评级表现,组织开展评级回应和提升工作;
(四)统筹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管理制度与外部评级体系的对标一致性,
提出有关治理结构、风险管理、披露机制等方面的优化建议;
(五)与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开展沟通,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诉
求,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关切,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跟踪研究国内外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动态,及
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政策解读和管理建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七)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可持续发展专
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八)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媒体等机构在传播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方面开展
合作;
(九)负责推进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 公司在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联络员岗位,由资深骨
干员工兼任,负责公司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在各部门和子公司内部的推进和落
实。
可持续发展联络员职责包括:
(一)定期收集、整理和上报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和数据;
(二)参与完善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主题的制度与政策;
(三)在各部门和子公司内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主题的宣贯和培训;
(四)负责推进和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安
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定期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主题报告,遵循以下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重点披露与公司密切相关的可持续发展影响、风险和机
遇的信息;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披露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
允地反映公司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完整性原则:公司披露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应包含可能对利益相关
方价值判断和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所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全面具体、格式
规范;
(四)及时性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确
保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五)可比性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确保不同时期披露的
信息具有可比性,便于利益相关方进行分析和比较;
(六)易读性原则: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直观清晰的图表等形式进行信息
披露,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方便利益相关方获取和使用信息。
第九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方式与渠道:
(一)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每年编制并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
面、系统地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果。报告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证券交易所
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临时信息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最新进展、重大事项等内
容不定期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利益相关方能
够了解相关情况;
(三)其他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说明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利益相关
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利益相关方的疑问,增进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可持续
发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第四章 可持续发展培训
第十条 组织可持续发展培训,不断强化公司董事和全体员工可持续发展理
念认知和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 常态化开展可持续发展管理对标学习、课题研究,积极为公司可
持续发展治理和管理体系构建和完善提供建议参考。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沟通
第十二条 公司加强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方管理,建立与完善同利益相关方
沟通和参与的机制,常态化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有效传播公司可持续发展
履责实践,提升品牌传播度和影响力。
第十三条 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不断完善沟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和问卷
调查等形式,密切关注、及时回应利益相关方诉求,满足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可持
续发展工作的合理期望和要求。
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交流活动,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合作,
分享履责实践,促进资源整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
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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