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樊小刚,男,中国国籍。1965 年生,工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工程师,1989 年 8 月浙江大学科仪系留校任教,2009 年起任浙江大学西子研究
院常务副院长,曾担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西子联
合大学校长、浙江省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协会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
员会副主任,2025 年 9 月至今任杭州精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
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未曾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会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樊小刚 5 0 5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议了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事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会议
事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应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各专委会
的咨询、建议、指导、监督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质量。
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数
樊小刚 1 1 0 4 4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前,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年审工作安排提前进行了详
细、充分的沟通,并进行了讨论,从专业角度给予了相关建议。在定期报告正式
披露前,与公司、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进展,
有无重大变化,有无特殊事项等,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
料进行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反馈,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
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七)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
日。2025 年 2 月、3 月、4 月、8 月、10 月,本人分别到公司上海、北京、厦门、
嘉兴、温州地区的子公司及教育业务门店进行了现场调研,直观了解了公司的日
常经营。2025 年 11 月,本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由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讲授
的董事、高管合规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就公司治理结构变革下董事、高管合规履
职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系统的讲解,通过此次培训,本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有
了深化理解。2025 年 12 月,本人出席了与管理层的教育专题研讨会,就公司教
育方面进行了专项研究讨论,从自身专业领域,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续签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人重点关注了交
易的背景目标、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均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季度内控工作总结及下
季度内控工作计划,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并起到了较好的控制
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状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
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
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
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经审核认为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
况、行业情况及人员能力、专业性等多方面因素,具有科学性和激励性。202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 5 月,该议
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当时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
的股份即将到期,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具体
计划,所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注销回购股份剩余 4,906,930 股 A 股普通股股票,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人经过审核认为,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
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职、客观
公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同时
密切关注公司发展,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促
进公司经营业绩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独立董事:樊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