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彬)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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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彬:会计学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陕西科隆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当选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
管理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均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没有委
托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
保障。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出
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风险管
理委员会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于各专门委
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审议,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意见,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
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并就日常
关联交易、子公司增资、签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日常
关联交易等 7 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
董事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
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参加了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会计师关
于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在线进行交流沟通。本人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
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听取经理层汇报等方式,重点了解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同
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及时主动获取生产经营、内控体
系、法律合规等资料,给出专业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提供公司运
营相关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公司配备了专门
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增资、签订财
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通过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
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及发展经营需要,交易条款按照正常的商
业条款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制评价报告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均符合
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经核查,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计划完
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
理,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
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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