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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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
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
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报告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1 万元,审计费用较
上年无变化。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
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
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听取了立信提交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计划》,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年审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经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核意见后的财务报表,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应了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负债、权益以
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阅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出具的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彬、陈友春、张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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