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 15,9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华科技”)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9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 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20 万股。公司每股发
行价格 38.2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89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 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63,535.38 63,400.00
三、前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15,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53,152.60 万元的比例为 29.91%。
此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
元-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此
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价 格 为 19.74 元 / 股 , 回 购 均 价 为 23.98 元 / 股 , 使 用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3,152.60 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9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
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9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