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聘任马集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姜春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不再担任财务负责
人。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马集磊先生符合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
任职资质、履职能力等,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
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
《姜春田先生辞职信》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马集磊,男,1998 年 05 月 12 日出生,2020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职于北京中天银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任审计助理;2022 年 2 月-2023 年 9 月,任职
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任审计助理;2023 年 9 月至今
任职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财务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