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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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
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
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
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
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三)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
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
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
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
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控制措施
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
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
控制风险。
严格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
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
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防范风险为目的,
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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