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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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
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会 2025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
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
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
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
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
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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