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82 证券简称:宏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公司及子公
司资产,改善流动性指标、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公司预计本次开展保理和贴现业务不会构
成关联交易。若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相关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根据关
联交易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收票据。
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
额为不得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
不同时点会有上下波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由公司及子公
司与合作对象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 LPR。
际办理业务合作的机构为准。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下一年度决议批准前有效,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是业务发展及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改善流动性指标、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
交易方案等尚未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单独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宏明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